26日凌晨3时,一名18岁的女青年在男友陪同下向鼓西派出所民警报案称,她被一名张 姓福州男子强奸。该女青年因工作关系和张某相识,两人只见过一面,偶尔通过电话和QQ 联系。25日晚,该女青年邀张某到酒吧玩,结果被张某灌醉。随后,张某将女青年带到酒 店强奸。事后,张某假惺惺向女青年道歉,便若无其事回家。当民警找上门时,张某还想 不通女青年为何报警。